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陈志兴新书专栏| 注册商标之间“权利冲突”的可诉性及侵权判定

陈志兴新书专栏| 注册商标之间“权利冲突”的可诉性及侵权判定

阅读量:3805366 2019-10-26


本文系知产法大匠原创发布,转载需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来源。

导言
为鸣谢广大读者的支持,知产法大匠将连载《读懂法官思维》一书的部分篇章,和您共享思想的盛筵。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读懂法官思维》。




注:本文系节选,更多精彩,欢迎购买《读懂法官思维》!
“陈志兴新书专栏”往期推送
00:《读懂法官思维——知识产权司法实务与案例解析》连载01:确定赔偿数额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02:司法定价与市场定价: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理念与规则0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三点认识04:侵犯专利权高额赔偿典型案例解读05:侵犯专利权法定赔偿的适用06:“新百伦”案中的“品牌贡献率”问题07:侵犯商标权法定赔偿的限额08:审理期限与保护力度09:地域管辖与维权成本10:专利缴费日的确定与裁判规则的遵守11:专利文件撰写错误的理解与更正12:技术问题的提出在“三步法”适用中的考量13:诉讼证据在法庭出示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14:仅由附图“概括得到”的技术特征不应作为已公开内容:15:第三方窃取研发成果引发的职务发明权属纠纷16:非新产品方法专利权纠纷案中的举证责任转移17:禁止反悔原则适用的限制18:恶意诉讼“明知”要件的判断19:适用《专利法》第十一条主张不侵权抗辩20:标准必要专利抗辩的性质:21:标准必要专利的禁令救济22: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行政案件中的适用
作者简介陈志兴,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8年,参与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00余件,典型案件如西电捷通诉索尼WAPI标准必要专利案,高通诉魅族垄断纠纷案,涉“百度”“施华洛世奇”驰名商标无效宣告行政案等。在《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等期刊杂志发表《确定赔偿数额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侵犯专利权高额赔偿典型案例解读》等文章100余篇。
联系方式:
15011466837
chenzhixing@anjielaw.com
扫描二维码购买专著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