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关于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关于3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阅读量:3889318 2019-10-28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治河三村党支部书记耿祝平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2月7日,耿祝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陈庄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耿祝平党内警告处分。2、镇机关干部程红军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0月18日,程红军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陈庄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程红军党内警告处分。3、韩南一村党员赵运东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1月6日,赵运东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经陈庄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运东党内警告处分。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但仍然有部分党员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触碰底线,影响党员形象,造成严重后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心态,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中共陈庄镇党委2019年10月25日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