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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套路贷”黑社会团灭被“捕”揭秘其资产及罪行公示!

阅读量:3650767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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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出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安在家中自杀。2018年6月,安的母亲向警方报告了儿子的自杀,认为这是例行贷款。经过警方调查,赵等人被逮捕。
2019年6月19日上午,黄岛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昭君等5名犯罪团伙成员。这是本市首例“正规借调”的恶势力刑事案件。赵某敌对军队组织的幌子下私人贷款的名义实施“常规”贷款欺诈,签署一个虚假贷款合同,荒唐的合同违约金的,膨胀的,假的银行债务,单一的水费,骗取财物非法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受害人难以承受的债务压力,自杀的等等等等,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黄岛法院称,包括赵在内的五名被告被判处5至1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报告:“常规贷款”害死借款人
自2018年反腐行动开始以来,市公安局“反腐办”接到“刘”举报,称其儿子因“日常贷款”被迫自杀,并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对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将线索转移到黄岛分局进行核实。经过五个多月的秘密调查和采访,质疑的人参与的情况下,该公司的固定相关证据,最初掌握嫌疑人赵某,顾谅解备忘录,杨谅解备忘录,备忘录,bi xx和其他人组成了一个犯罪集团的邪恶势力涉嫌违法犯罪“常规贷款”。
2018年7月25日在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统一指挥下,计划采取逮捕,每捕获赵某某,顾,杨、王谅解备忘录,bi某某,如五名嫌犯,找出依照法律规定,自2017年以来,由赵某犯罪逃避法律,通过明确的分工,增加债务和基金ZouZhang水,要求高的利率,费用,佣金和其他隐藏的乐高贷款金额,而实施欺诈,最终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犯罪集团有4例进行欺诈,欺诈获利约100万元,其中,与赵受害者因为签订虚假合同和其他恶意基地高借贷金额多达130万后无力偿还债务,被迫自杀。
2018年7月27日,青岛公安局黄岛分局拘留赵、谷、杨、王、毕等5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涉及30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4起
法院认定,被告人赵谋军于2016年3月、4月开始经营青岛闪电卓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8月,公司更名为名盛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赵谋君为法人代表,负责招商引资,负责非法收入的分配。被告人顾是该公司的合伙人,负责该业务。被告人王某系公司业务员,负责拉业务并办理具体手续。被告杨某系公司文员,负责拉业务。被告人毕铭系公司文员,负责贷款。2017年至2018年,公司成员开展了四次“例行贷款”诈骗活动。
2017年8月23日,2017年10月20日被告,赵军,顾,杨和王蔷,欺骗一个533300元的签署与一个虚假的贷款合同,恶意贷款额度高,错误地增加债务,伪造银行对账单、转移单,甚至账户,等10月23日,2017年,被告,赵,顾的抵押贷款业务转移到澄太平洋公司的快速现金,并得到了650000元。到目前为止,一些贷款金额基数高达130万。12月17日,无法偿还130万元贷款的安在月亮湾社区的家中自杀。

在2017年3月,受害者姓石,无法偿还私人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发现被告姓赵,可以借钱并偿还这笔钱。赵某与石某约定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横山路龙地小区3号楼1单元2001室房地产抵押贷款。从2017年3月到2018年6月,被告人赵某,顾谅解备忘录,杨谅解备忘录,王某羌族和bi备忘录明欺骗一定历史的704000元通过签订虚假贷款合同备忘录,任意声称违约金,错误地增加债务,伪造银行对账单和单一甚至转移账户。
2017年8月15日,经孙某介绍,被害人向被告人赵某借款。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157号截至2017年12月15日,被告赵谋军通过与余签订虚假贷款合同、虚假增债并转入账户等方式诈骗人民币14.85万元。
2017年9月,被害人李某、高某利用10号楼402户房产向被告人赵某经营的青岛闪电卓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青岛市黄岛区望泰镇环泰东路13号被告赵谋军索取高额利息及双倍计算利息,诈骗李及高十一万八千四百元。
总之,被告人赵某,顾谅解备忘录,王某强,杨谅解备忘录,bi备忘录帮派明代形成了一个邪恶的力量,捏造事实欺骗他人财产,被告人赵某小君与他人合谋骗取150.42万元,被告顾备忘录羌族,杨备忘录与他人合谋骗取123.73万元,bi备忘录明与他人合谋骗取704亿元。
■团伙成员全部被判刑
顾,法院,被告王某强,杨赵某军队,完成一种明恶权力团伙,采取虚假贷款合同,肆意合同的违约金,膨胀的债务,假的银行水单比尔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诈骗罪。
赵某军队,顾,被告,杨,抛光和辩护人提出关于本案被告故意没有受害者,与受害人的关系是一个正常的贷款,这个案子没有“常规”贷款的基本特征,没有形成恶权力团伙的国防防御的意见与事实不符,法律,我们不会被采纳。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赵军、谷是主犯;被告人王强某、杨某、毕明系共犯,应将其与主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军、顾某、王某强、杨某实施诈骗是受害人安某自杀的原因之一,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赵某军、顾某、王某强、杨某、毕某明等对案件犯罪事实经过后,归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黄岛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军、顾某、王某强、杨某、毕某明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5年,并处罚金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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