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通过询价招标的方式遴选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福州市体育馆及南江滨沙排场公众责任险的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注: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二、服务要求:
(一)本次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福州市体育馆及南江滨沙排场购买公众责任险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服务要求:
(三)服务期:出保单之日起算1年。
(四)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
1、服务地点: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福州市体育馆及南江滨沙排场。
2、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服务,招标人持有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合同款。
(五)其它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公告的服务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的服务。
第二章 供应商资质标准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福州海峡奥体中心、福州市体育馆及南江滨沙排场公众责任险报价文件(格式参照附件)。
(二)法定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全部投标相关文件装于牛皮纸文件袋并密封(文件袋正面需符合投标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投标文件”字样。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具有第二章陈述的资质要求。
(二)本次项目预算价:150000元。
(三)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的一切有关费用。
(五)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前来领取。
第四章 投标须知(一)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2019年11月4日18:00前,投标人须与经办人取得联系,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在此期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三)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东岭路333号福州海峡奥体中心游泳馆办公室。
(四)评标方法:在满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者中标。
(五)开标时间:待定。(我司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具体时间和地点)
第五章 其他招标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岭路333号福州海峡奥体中心
邮编:350008
经办人:刘小姐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先生
电话:0591-87556927
传真:0591-8755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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