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解百纳”商标案二审有果!获赔21万,张裕打赢维权官司

“解百纳”商标案二审有果!获赔21万,张裕打赢维权官司

阅读量:3805358 2019-10-26



近日,山东高院二审审结了河北省昌黎县今朝美长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正商商贸有限公司关于“解百纳”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判令今朝美公司与正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今朝美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正商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在众多的国内红酒品牌当中,张裕解百纳葡萄酒可谓独树一帜。张裕解百纳是中国葡萄酒的著名品牌,也是张裕用蛇龙珠酿酒葡萄重点打造的经典产品之一。尽管如此,因“解百纳”商标而引发的纠纷却是持续不断。
“解百纳”商标再起纷争,张裕获赔21万元
据悉,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张裕集团),前身为“张裕酿酒公司”,1892年,由我国近代著名爱国华侨实业家张弼士投资300万两白银创办,是中国第一家工业化生产葡萄酒的企业。张裕集团于2001年5月8日申请注册了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并于2002年4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于第33类的酒(饮料),葡萄酒、鸡尾酒等商品。2012年4月27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解百纳”商标为驰名商标。随后,“解百纳”商标被授权许可给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张裕公司)使用。
该案的纠纷源于正商公司下售卖的今朝美公司的一款葡萄酒,该款葡萄酒瓶贴上标注有“今朝美庄园、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字样,在此消费能取得商户名称为“济南正商商贸有限公司”的易通支付POS单一张。
张裕公司发现济南正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商公司)销售的葡萄酒瓶身正面及瓶身背面瓶贴的上部均标注有“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字样,于是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正商公司及生产商今朝美长城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今朝美公司)起诉至法院。

山东高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的下方及瓶身背面瓶贴的上部均标注有“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字样,属于作为商品名称的标识,与涉案第1748888号“解百纳”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且被诉侵权产品标注明显系攀附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侵犯了张裕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但是点开第1748888号“解百纳”文字商标的商标流程状态,发现该商标于2018年5月24日被申请宣告无效,但结果仍未发布!商标仍处于有效状态。

张裕公司作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的被授权方,其依授权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山东高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今朝美公司与正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今朝美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正商公司赔偿张裕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提示
除了“解百纳”,还有很多知名商品曾陷入究竟是通用名称还是商标的纠纷中。如现在普遍被大家用来指代床垫商品的席梦思,最初是美国美梦公司的注册商标,最终就因被认定为通用名称而无法在中国作为商标获得注册。无论是国外的“阿司匹林”“创可贴”,还是国内的“小肥羊”“金丝肉松饼”,国内外涉及通用名称的商标纠纷时有发生,企业还是要规划好自己的商标战略,要做到“市场未动,知识产权先行”,确保相关的创新成果已经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