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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第六期员工重大疾病爱心互助金解读!

阅读量:3803622 2019-10-26



为体现南航大家庭的温暖和南航人互助互爱的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第六期员工重大疾病爱心互助金现正式开始缴纳。
参加对象及个人缴费办法
01
参加对象:公司在册员工,离、退休人员。
02
离退休人员可向其直接管理的离退休管理部门报名缴款,再由离退休管理部门交由同级工会上缴。

互助金筹款方式与使用年限
01
员工个人每期自愿一次性缴纳100元。
02
使用年限:互助金使用年限定为两年一期,第六期互助金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注意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8月13日之前参加的员工,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享受互助金;以后参加的人员从缴款次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截止日期不顺延。

互助金的补助范围及金额
01
第一类:患特别重大疾病者
以上病种按照实际自费金额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元,不足20000元按实际金额实报实销。
02
第二类:患其他重大疾病者
以上病种按照实际自费金额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元,不足10000元按实际金额实报实销。

补助金额
从个人加入互助金后的次日起,发生符合以上条款的,按照实际自费金额(除去社会医疗统筹、商业保险、南航补充医疗报销后)但不超过补助上限给予补助。每位参加员工在本期互助金期内只可享受一次补助。

直系亲属慰问金
参加本期互助金的员工,如果自身没有享受过补助,如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本期期内患1.1项恶性肿瘤,可申请本期互助金直系亲属慰问金1人次,标准为1000元。
本期内员工直系亲属已享受本期互助金直系亲属慰问金之后,员工本人罹患以上两大类疾病的可再申请享受一次补助。
本期内员工本人罹患以上两大类疾病已享受本期互助金补助的,不再享受直系亲属慰问金。
前期已领取直系亲属慰问金的,本期不得再申请领取,但同一人患新的恶性肿瘤除外。

互助金发放程序
01
申请人申请本人补助材料
(1)《南航第六期员工重大疾病爱心互助金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省、市级医院期内住院(门诊)病历复印件;
(3)个人在社保定点医院或药店自付医疗费并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未报销发票(发票有效时间从个人加入互助金次日起计算),药店购买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明细单据;
(4)各单位航卫部门或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已
核自费费用证明或理赔通知书;
(5)汇款信息表。
02
申请人申请亲属慰问金材料
(1)《南航第六期员工重大疾病爱心互助金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亲属本人期内病理报告单和医院出院小结复印件;
(3)汇款信息表。
03
办理程序
申请人将申请证明材料报所属基层工会分会、基层工会审查。基层工会审查时,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审查工作,审查人和工会主席要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报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核,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将所有材料上报互助金专家组,经专家审核组核实并确定,报互助金管委会审批,及时给予补助。
勿以善小而不为。离退休管理中心呼吁:爱心互助温暖人心,为自己为亲属为大家。希望广大离退休老同志都积极参加南航第六期员工重大疾病爱心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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