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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日前,西安市未央区纪委公开曝光了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办副主任、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原副所长、综治办原副主任姜毅,未央区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小奇等人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铁锁村村委会原主任饶浩龙非法持有枪支,多次威胁殴打村民,横行乡里。未央区法院于2019年5月24日判处饶浩龙6年有期徒刑。未央区纪委监委调查发现,2011年11月,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副所长、综治办副主任姜毅,未央区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党支部书记陈小奇,铁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饶浩惠,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干部、铁锁村包村指导员李潇,铁锁村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白雪峰,铁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成员徐宏杰,在铁锁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期间未严格审核村主任候选人资格,致使饶浩龙在刑满释放不足5年的情况下当选铁锁村村主任;未央区六村堡街办农财中心主任、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包村干部马洪涛在包村工作中履行基层组织建设职责不力,客观上导致饶浩龙“村霸”问题发生。未央区纪委监委认定并报西安市纪委监委审核,确定姜毅、陈小奇等7人为“村霸”案件的“保护伞”,姜毅、陈小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饶浩惠、李潇、马洪涛、白雪峰、徐宏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