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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广州南站8公里 | 佛山地块部分住宅售港澳居民

阅读量:3792008 2019-10-25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10月19日发布公告,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宗面积为17.8万平方米的土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泰山路西侧、广珠西线东侧、贵广高铁以南、环岛南路北侧,距高铁广州南站大约八公里。起始价为48亿元(人民币,下同),最高限制地价约74亿元。
竞得人需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南海片区建设局签订《监管协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竞得人将地块上大于或等于三万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向港澳地区的居民销售;上述向港澳居民销售的商品住房须在《出让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三年内全部预售(销售)完毕,否则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建筑面积15300元/平方米的最低限价回购未售的剩余部分
竞得人须引入一家香港教育培训机构,并配建计容面积不少于一万平方米
竞得人须在相应规划地块建设一家营利性质、计容面积不少于一万平方米的港式医疗中心
本项目必须集中规划不少于两万平方米商业物业。该商业须于《出让合同》约定的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内开业运营,届时开业进驻香港品牌或国外品牌总个数不少于十个,且持续运营时间不低于六年
开发建设竣工并联合验收后,上述教育培训机构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一万平方米、医疗中心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一万平方米及不少于两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由竞得人自持,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八年内不得对外转让
本项目须引入香港的产业元素,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企业、服务企业,含律师事务所、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在签署《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须向监管单位提交不少于30家外资企业(外资持股须不低于50%)进驻的意向书,并须于《出让合同》约定的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内正式进驻,以本宗地为工商注册地(以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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