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门诊业务又可以办理了~进入十月以来很多参保人通过各种途径咨询办理跨区门诊办理的时间今天九姑娘在这里告诉大家:
以职工身份参加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10月25日-12月25日可以办理跨区享受普通门诊业务了!
一般来说,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二)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三)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四)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但是,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
今年的跨区门诊申报工作10月25日开始,有三种方式可以办理:
1参保人下载“i社保”自行办理
在手机应用商店查找、下载“i社保”APP,凭社保号码/身份证号、社保局预留手机号可注册新用户。已注册的街坊,输入账号密码或刷脸登陆。
点击“业务办理”,进入“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资格申请”。
点击“申报变更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进行选择
2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
3参保人自行申报
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到参保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4温馨提示
1、如因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原因导致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在申报期内无法办理申报手续的(含无效申报),可以在非申报期补办申报手续,从核准当日起生效。2、参保人本年度前已经申报了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以后年度默认在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申报期内可以申请变更已选定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从新年度1月1日开始可以在新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来源:南海社保编辑:佛山新闻网 梁韵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