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21点21分,人民日报转发了大连公安的微博,
公布了最近被大家热切关注的大连女孩遇害事件,
并表述了初步的调查结果。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由于涉事男孩未满14岁,
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涉事男孩已被收容教养。

这是一条异常沉重的消息。那个女孩才10岁,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如果没有突遭横祸,她会像我们一样长大、上学、毕业、结婚生子……然而厄难的发生,让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这是任何事物都无法弥补的伤痛。
此刻,我们更应该用理性的态度看待这件事,让悲剧不再重演,
让坏人受到惩罚,让逝者安息,让未来更加平安美好。


此前,据澎湃新闻报道:10月20日,遇害女孩原本平时三点半左右到家,但20日当天迟迟未归,
随后,家人报警。根据女孩的舅舅所说,当日19时许,在距女孩家里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家人发现女童的尸体。他称,事发当天,外甥女上完校外美术班的课后,被涉事男孩骗至家中,随后遇害。

事件发生后,
当地有女性出来指认称:“自己也曾受到过涉事男孩的跟踪和骚扰。”

楼道跟踪,进女性家里,询问对方是否单独在家。这位不到14岁,身高将近1米7,体重140斤的男孩,
之后的一系列冷酷做法,
着实令人后背发麻。让人不禁发问:
原本应该善良单纯的未成年孩子,为什么会做出这么恐怖的事情?

而当地的一位业主爆料称:未满14岁的涉事男孩曾看黄色视频,令人瞠目。现如今,网络上信息鱼龙混杂,某些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等,
对于思想还未成熟的孩子而言,
都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荼毒;而另一方面,“性教育”的缺失,也让这场灾难,在源头隐秘发生时,
毫无限制地肆意疯长,最后酿成大祸。
我们相信法律一定会给出公平、公正的审判,
但我们更愿意防范于未然,
毕竟,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未来。


10月22日,央视新闻推送了一条微博。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最新规定:招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向公安机关查询应聘者是否有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其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违规的用人单位将受警告、罚款乃至停产停业的处罚。这个新闻一出,大家拍手称快。这意味着,任何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的人,
都将被烙印一个跟随他们一生的污点。

根据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自2013年到2016年,
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分别为:125起、503起、340起、433起,
这些数据表明:
“平均每天,至少有一个孩子被性侵。”
而这,仅仅只是冰山一角。在性侵案件中,隐案比例高达1:7,也就是说,一个儿童性侵案件被曝光,
背后藏着至少7个儿童性侵案件。

在整个调查数据中,女童遭性侵的人数占比为92.42%,男童遭性侵的人数占比为7.58%,
其中,男童被性侵的现状更具有隐蔽性。
且受害者多在7-14岁之间,年龄最小的不到2岁,其中,有超过7成是熟人作案。
在遇到性侵后,
那些孩子身心都会受到难以治愈的创伤,甚至会导致性观念错位、
抑郁症、自杀……
而这些受害者当中,
有部分孩子长大后会变成性侵犯者!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改变,预示着:法律将会让那些施行恶行者无所遁形。


还记得那个叫萧雅的女孩吗?2019年8月10日,15岁的女孩萧雅自杀了。那天下午,萧雅服用了大量的晕车药,昏倒在床上,在她的身边放着一封绝笔信,上面写着:“找不到昔日热爱生活的感觉,找不到继续面对自己的理由,找不到硬撑下去的意义。我累了、倦了、痛了、放弃了,这一次就让我真的解脱吧……在她的信中,我们看到了不堪、屈辱和自责。

在她自杀的八个月前,她爱上了她的学长小塔,在QQ上,她跟学长说:“爱你,把第一次给你。”她单纯又愚昧的以为跟学长谈恋爱,性便是爱,爱他就要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所以他们发生了关系,可是没想到的是,学长竟然把他们的事情拿出来炫耀,这让萧雅感到了屈辱和不堪,于是流言蜚语成为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失去了女儿的萧雅妈妈非常痛苦,她也极度自责:“我是一名合格的老师,能教好学生,却没有教好女儿。如果我知道怎么给孩子进行恋爱教育,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其实,萧雅妈妈缺乏的不止是恋爱教育,还有性教育。

不止萧雅妈妈,男孩的父母也一样。他们没有告诉男孩,跟一个女孩发生关系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更没有告诉他爱与性从来都不是一个关系。我们常说要对女孩进行底线教育,要对男孩进行阳光教育,可唯独忽略了性教育。父母总喜欢说:“孩子还小,长大了就懂了。”“孩子还小,讲这些她怎么能听得懂。”“孩子还小,也不能发生什么事。”父母总是觉得孩子还小,一切都太早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你嫌性教育太早,但是坏人不会嫌孩子太小,当意外来临的时候,一切就都太晚了。要知道,性教育,才应该是父母给孩子上的第一堂爱的教育课。


很多人认为,教会女孩子如何防范被侵害,就可以解决问题,可是在我看来,这个方式是片面的。我们除了教会她们不受侵害,同时也要去严厉地教育男孩子一定要尊重女性。

在前不久大火的电视剧《小欢喜》中,文洁和宋倩在楼梯间发现了一凡和英子在楼梯间拥抱,她怀疑孩子可能早恋了。文洁害怕孩子做出什么越轨的行为,便告诉了方圆。于是方圆夫妇给孩子上了一堂教育课。方圆跟儿子说:“有的时候那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很容易冲动,冲动就容易造成悲剧,如果你有了女朋友,你一定要注意两点:第一, 跟人家女孩,做任何事情都要尊重人家要征求别人的同意,比如说拥抱、接吻还包括发生性行为,这些你都一定要征求对方的同意之后才可以,不能强迫别人;第二, 如果真的发生了性行为,一定要做好保护措施,如果怀了孕会对女孩造成心理上很不好的影响,将来造成一种伤害。”最后他说,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就是控制自己的欲望,有些事不能冲动,尤其是男女之事,一定要控制好自己,这个事不能像打喷嚏那样,憋不住就打出来了。毫无疑问,方圆跟一凡说的这些,正是如今很多家长没有跟孩子讲过的。羞于谈性,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一凡在之后跟爸爸说了一句话,让我深受感动,他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您对妈妈的爱和保护我都看在眼里。”你看,不管在什么时候,父母永远是孩子接受教育的先行者,言传身教是最好的语言。
北大教授余虹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儿子在新加坡读书,在他18岁那年,送给了他一份特别的礼物——避孕套和一封信,在信中她告诫儿子:“从今天起你就是成人了,成人了就要学会承担责任。既要懂得保护自己,又要懂得保护别人。” 性教育对于孩子来说是一场修行,它能够让孩子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爱。当他们真正懂得尊重女生的时候,我想,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有诸如此类的伤害了。


柴静在《看见》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在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做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我觉得这正是我们所经历的现状。这次是10岁女孩遇害,那下次呢?会不会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没有接受过性教育而伤害别人和被别人伤害?这都是不可预知的事情,但唯独一点是肯定的:性教育刻不容缓。

生在晚清的谭嗣同在《仁学》里面说:“希望有学者能够致力于性教育,向国人普及性知识,使国人抛弃‘性即淫邪’的陈腐观念,认识到性乃自然之事,‘毫无可羞丑’之处。”如今,过去了100多年了,人们的观念却还依旧没变。性教育从来不是洪水猛兽,它是一堂教育课,一份责任,更是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要知道,这世上所有的悲剧,都是从不懂开始的。

相逢恨晚,『星标』长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