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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南市住建委获悉,在住建部等6部门打击住房租赁中介的要求下,济南市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收费、威胁恐吓承租人等等行为将实施严惩。

目前济南市已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违法违规的“黑中介”将被取缔。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六个方面。
分别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经纪人资格证而从事居间服务、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济南市住建局要求各区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核实、登记,摸清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底数,并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对各区县(管委会)专项整治工作跟进督导检查,对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同时要求各区县(管委会)住建部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和反映问题,对市民投诉、网络及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核实、快速查处,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查处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