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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拆迁户骗取征迁补偿款9.2万!结果惨了...

阅读量:3758839 2019-10-24


近日,市审计局在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某区一征迁户档案中有两份不同时间的营业执照,均为手写且笔迹、纸张大小一致,格式版面相同,但注册号不完整,未载明发照机关、成立日期等重要信息。经查询个体工商户旧档信息,确认均无这两份营业执照档案资料。经过进一步核实,系该征迁户在明知无法提供真实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故意伪造营业执照,造成多计征迁补偿款9.2万元。
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责令相关征收单位追回多计的征迁补偿款,并将伪造营业执照问题移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处理。目前,该征迁户已与征收工程处重新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退还全部非法所得。

案例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改作营业性店面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产登记机构确认,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对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可依据规定进行补偿。该征迁户通过伪造营业执照,依据上述条款,拥有的非营业性住宅被认定为营业性店面,骗取了9.2万元征迁补偿款。
拆迁中的所谓“贪便宜”
其实陷阱重重
今天小编为大家捋一捋
拆迁中千万不能干的几件事
虚增面积不能干江苏常州的一起案件告诉我们,事情没这么简单。该市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某在负责对常州联合工具厂等6家企业的拆迁评估过程中,故意采用虚增房屋拆迁面积、抬高房屋结构等级、抬高房屋成新率等手段,抬高拆迁评估价格,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结果,最后检察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将其起诉。虚增的部分成了“国家损失”,统统面临被追回,新闻报道显示案件一办完,就追缴800余万元。
敲黑板
拆迁中不能为了贪便宜而虚报面积,更不能因为征收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放松警惕,一旦被追究,虚报的部分终究还是要打水漂。
“假离婚证”骗补偿不能干2008年,安徽省凤阳县政府决定对东华路拓宽改造,住在该路附近的老薄代表全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于建设安置房需要时间,老薄的房子只被拆除了主楼,两间偏房没拆,老薄一家仍住在偏房里。2011年11月,两间偏房即将被拆除,老薄的妻子老纪得知,如果原先离婚的这次可以再次安置。夫妻俩一合计,发现如果办个假离婚,这次又可以获得200多平米的房子。
随后,老纪找关系做了两份假离婚证,顺利地骗取了安置房240平方米。后纪检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导致案发。法院审理认为,老纪、老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老纪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老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敲黑板
真离婚多拿补偿款,这本身不是违法犯罪,但是政府为了堵住漏洞往往会划定一个日期,仅限征收前的离婚。假离婚证可不是好主意,暂且不说骗成功以后的“诈骗罪”,就算还没成功,万一在拆迁中被政府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要挟那该如何是好呢?
违规加户头骗补不能干
没权有钱的拆迁户只能送礼虚增面积,那有权的拆迁户搞搞户头就没事儿了吗?
事实上,只要想查,不管是有钱,还是有权,统统都得把“好处”吐出来。比如湖南省长沙县,村委会主任周金泉、村会计周正龙、村妇女主任周季林先后通过伪造相关资料,找到彭金树,以“下岗回原籍”、“投资”等名义,将亲属户口违规迁入,再办证建房,骗取拆迁补偿款及安置地基。更为荒唐的是,戴树根等村干部不但为自己亲属违规迁户,还找彭金树“帮忙”,为村民代办“迁户业务”,村干部俨然成了违规迁户“代办人”。经查,近年来违规将户口迁入丁家岭社区的外来人员有71户125人。
结果,戴树根、周金泉、周正龙、周季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相关人员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拆迁款1400余万元。长沙县还组织多个部门对城区街道和拆迁项目较多的镇街开展违规迁户大清查,共查出违规迁户349户456人,收缴违法所得拆迁款1200余万元。
敲黑板
有权不能任性,这句话用在拆迁中那些村干部身上也错不了。看到他们用违法手段多拿多占千万别羡慕。实在看不惯,你也可以去举报啊,监督权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三思而后行”这句话永远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上述案件中,一旦那些涉嫌案件的拆迁补偿款被认定为非法所得,司法机关的追缴是逃不掉的。所以,拆迁补偿不能靠道听途说的歪手段。拿多少,能拿多少,还是要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的评估与谈判,只有这样,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才有望成为现实。
来源:蓝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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