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面“蓝字”关注我们!叮!你有新的短消息请注意查收~

每个月最开心的就是发工资的时候
但是……
为啥这个月工资比之前少了点?

没请假、没迟到……为什么被扣工资了?
莫非是财务算错了?

跟财务进行一番亲切友好的问候之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
![]()
为何到手工资变少了?“税率跳档”了解一下
新个税法实施以来,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由之前的按月代扣代缴,改成了累计预扣法,以年为单位综合计税。
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后,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也随之增加。

(图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所以月度纳税时都出现了明显的“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情况,实际就是“税率跳档”造成的。应纳税额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就是“税率跳档”。
随着累积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当累积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14.4万、30万元等临界点时,“税率跳档”就会出现,月度纳税额也会增加。

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除:
1.免税收入
2.减除费用
3.专项扣除
4.专项附加扣除
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税率跳档”。
个人所得税采取累积预扣的方式,最初月份由于累计收入低,对应低预扣率,税额较少,但到年度末月份,累计收入高,预扣率逐步增高,应纳税额增多。
累积预扣法使预扣的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的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
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如何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步:
1. 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对居民个人,按照其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上述公式中,当期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符合政策条件的扣除金额。

2. 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根据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查找适用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据此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张先生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为12100元,每月享受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加粗部分代表——累积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2019年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2100-1000-1000-5000)×3%=153元
2019年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2100×2-1000×2-1000×2-5000×2)×3%-153=153元
2019年1月至7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一档规定,预扣个税额均为153元
2019年8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档规定,出现税率跳档)
(12100×8-1000×8-1000×8-5000×8)×10%-1071-2520=489元
工资发放的小秘密,你知道多少?

1. 入职工资的签订问题
不知道大家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很多企业招聘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在工资一项上填写的金额仅仅是当地的最低薪资标准。
这时很多人都会产生质疑,其实这种情况是企业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和加班费等责任。
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以实际工资为准。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时的证据。

2. 工资的账务处理方式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的薪酬)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
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人员的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和财务部人员的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机构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的薪酬)
研发支出(研发支出人员负担的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险费(企业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等(企业负担部分)
看到最后,大家都明白为什么到手的工资变少了吧?这其中的“奥妙”你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丨本文由会计人继续教育(ID:dajxjy) 整理发布。新民晚报、中国日报网、中国会计视野、中国会计报、金海岸工作室等,转载请标注以上来源。




扫码关注我

● 社保大变化!“五险”变“四险”!待遇也会降?
● 重磅!公积金又有一波新政策,不知道可亏大了!
● 社保新政来了!2019开始未缴满15年的,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