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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阅读量:3704112 2019-10-23


※试点范围:
    参加济南职工医保的45至70周岁参保人
※试点病种:
    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和直肠癌
※试点医院:
    山东省肿瘤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历下区人民医院
※相应检查项目:
    根据疾病临床诊疗规范,确定肺癌的诊查项目为肺部低剂量螺旋CT,食管癌和胃癌的诊查项目为胃镜(不含病理检查),结肠癌和直肠癌的诊查项目为肠镜(不含病理检查)。
※相应费用解释: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早诊早治试点机构提出申请,通过问卷筛查等方式确定为高危人群后,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等待进行相关检查,享受相应的癌症诊查项目医保支付待遇。待遇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检查中如涉及全身麻醉、活检、病理和治疗等不纳入项目,其费用按照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参保人同一疾病的诊查周期为每两年一次。
※不可参加的情况:
    1、已患有该种疾病
    2、两年内已实施过该项目检查或参加过其他 “癌症筛查”项目
※预约时间、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本人携带医保卡、户口本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2:00-4:30到历下区人民医院三楼疾病筛查办公室预约
※医院地址:
    济南市文化东路73号 ,
    公交车:18、75、59、110、123路省杂技团站下车
※咨询电话:0531-686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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