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手册总结了在以色列工作的外国人的一些基本雇佣和签证权利和义务。本总结仅供参考,不能代表相关法律、法规、流程和扩展法规的条文。
本手册中的签证条件和业务是适用于大部分外国工作人员的一般条件。另外可能还有这里未提及的适用特定领域或特殊情况的其他规则或条件。
本手册说明的雇佣条件是最低条件。如果雇主和和雇员就特定事物同意更好的条件,或在集体协议或扩展法规中规定了适用于雇员工作场所的更好条件,则这些更好的条件代替下面说明的条件适用于该工人。
总体来讲,在以色列的外国工人拥有与以色列雇员相同的工作条件。除这些基本权利外,雇主必须为外国工人提供书面雇佣合同、私人医疗保险和合适的住所。
本手册中的内容将随时更新。本本手册反映的是截止2017年8月1日的法律状态。
合法雇佣仅持有内政部人口和移民局(下称:PIBA)的有效雇佣许可的雇主可以雇佣外国工人,仅持有PIBA发布的相关领域有效工作签证和许可(下称:B/1签证)的人可被这些许可雇主雇佣。
开始雇佣关系之前,外国工人的许可雇主必须根据相关领域的PIBA流程登记他们与外国工人的雇佣关系。
外国工人必须以全职职位被合法雇主雇佣。禁止雇佣兼职外国工人。
外国工人只能他们当前登记和雇佣的雇主工作。他们不得为其他雇主工作,即使是为其当前已登记合格的雇主工作。工休、节假日及常规工作时间之余,外籍劳工不得为其他雇主工作,一经发现,其可能会被驱除出境。如发现雇主有非法雇主外籍劳工的行为,将面临罚款并接受刑事诉讼。
外籍劳工在竭诚为邀请其去以色列工作的雇主工作后,若想离开或变更其雇主,则不需要获得原雇主的许可。但是,工人必须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提前通知其当前雇主,也需要通知人口和移民管理局(PIBA)、登记招募中介和人力资源公司这一变化。
未受雇工人在离开原雇主之日起90天之内可以在B1签证规定的行业内寻找并登记受雇于新的合法雇主。90天之内未登记注册合法雇佣关系的工人必须离境,如有违反,会被拘留并被驱除出境。
外国护理人员—关于变更雇主的其他限制性要求
为防止身有残病或老年雇主受到护理人员变更雇主造成的损害,我们在护理行业制定了如下三条关于护理人员变更雇主的其他限制性要求。
1. 护理人员预先书面通知期限
外籍护理人员在离开其年迈或残疾雇主之前,必须给其招募代理和雇主(雇主代表或家庭成员亦可)递交其用于登记的预先书面通知书:
外籍护理人员离开其老年或残疾雇主的最短预先通知时间规定如下:
a. 护理人员若在7-30天之内受雇于老年或残疾雇主,提前7天通知其雇主。
b. 护理人员若在3-6个月之内受雇于老年或残疾雇主时,提前14天通知其雇主。
c. 护理人员若在7个月到1年之内受雇于老年或残疾雇主,提前21天通知其雇主。
d. 护理人员若受雇于老年或残疾雇主超过1年的,提前1个月通知其雇主。
受雇于老年或残疾雇主的护理人员若未按照上述要求提前书面通知其雇主,或在最短通知截止日期之前离开其工作岗位的,根据审讯情况,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
尽管如此,在特殊情况下,若护理人员继续其雇主工作显失公平,其将不承担工作提前通知义务。
2.护理人员雇佣变动的地理性限制
颁发给外国护理人员的签证会表明签证以色列的所属地,其中约定护理人员工作的合法区域:
l 持有“周边地区”签证的外国护理人员只准登记为生活在以色列北部和南部边远地区的老年和残疾人员工作。
l 持有“中心地区”签证的外国护理人员不准在特拉维夫区域内工作,但可以在以色列其他中心区域和边远地区工作。
l 持有“特拉维夫地区”签证的外国护理人员可在以色列任何区域内工作。
上述限制性要求的目的是确保生活在以色列周边地区的老年和残疾雇主能得到外国护理人员的有效护理。
3.对频繁变更工作的护理人员的监管制度
如果在以色列的外国护理人员2年内至少3次变更工作地点,那么人口和移民管理局(PIBA)则会根据这些变化,怀疑护理人员滥用护照和工作准证,PIBA将召集护理人员进行质询。根据审讯,被发现滥用签证的护理人员将被驱除出境。
外国护理人员发生如下情况时不会被认定为有目的性的变换工作,也不会导致如上描述的PIBA质询:由护理老年和残疾雇主进入养老院或医疗机构接受护理服务,残疾雇主死亡,由于雇主出国度假雇佣替代护理人员而被解雇。因护理人员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而发生的工作变动也不属于滥用签证和工作准证的行为,如护理人员在工作地点受到虐待,或者雇主有严重违法护理人员工作环境的行为。
给外国护理人员的补充信息
外国护理人员在雇佣期间必须在以色列100多家招募中介中的1家进行登记。招募中介必须具有营业资格且有权利安置和监管外国护理人员。护理人员不必局限于在一家特定的中介公司登记,可在PIBA登记处办理中介变革登记更换新的中介公司。
因此,所有新的外国工人必须通过获得批准的以色列招聘中介进入以色列,获批的中介代表必须去机场迎接新的护理人员,将护理人员带到老年和残疾雇主家中,必要的话要为护理人员解释其工作职责。
除此之外,以色列招聘中介的社工或是经过训练的代表必须在护理人员到岗30天之内拜访残疾雇主和国外护理人员,并且一年内要至少进行两次回访,以确保人员安置有效运行,并解决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
负有相关责任的招聘中介必须给外国护理人员提供中介代表的电话,以确保护理人员遇到问题或困难时能与中介代表在取得联系,也需提供“安置信”,信中必须有护理人员详细信息、雇主详细信息及护理人员所登记的招聘中介的信息。
有护理人员的安置变动情况的,招聘中介必须在7天之内通知PIBA,也必须通过PIBA对护理人员的签证和工作准证进行年度延期。若当护理人员完成了当前工作而还未达到在以色列境内合法的工作期限时,招聘中介也需要协助护理人员在护理行业内找寻合法的替代性工作。
护理人员在以色列合法工作期间若在工作地点遇到问题或纠纷,中介代表必须予以协助。
以色列招募中介机构在护理人员入境以色列时,可向护理人员收取一次性费用。以色列招募中介和工人派出国中介所收取的护理人员的费用总和不得超过3677谢克尔。护理人员需自行承担以色列入境和出境的机票费。
注意:外国护理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住在老年和残疾雇主家中。护理人员不得外出居住或者从事兼职工作。
关于外国建筑工人工作变动的其他限制性要求
建筑行业的外籍劳工只允许季度性更换雇主,即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可以选择更换雇主。工人更换雇主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提前书面通知雇主。如果工人因雇主违反工人权利,想在季度间更换雇主,工人可通过联系“劳工、社会事务和社会服务部”(以下简称劳工部)外国工人劳动权利监察员,来获得批准。监察员电话如下:
电话:03-7347230 座机:050-6240546 传真:03-7347269
通过与有资质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进入以色列工作的外国建筑工人,到达以色列后如果想要按照上述要求更换雇主,则只能更换到有资质人力资源公司授权的有雇佣外国建筑工人权利的新雇主处。
通过与外国登记承包商签订雇佣合同进入以色列工作的的外国建筑工人,按照其签证和工作准证的规定,在达以色列后只能在类似登记承包商公司内更换雇主,不能受雇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
要求更换雇主的工人,必须通过其新雇主申请PIBA处备案,工人只有在获得PIBA的书面肯定回复后才能为新雇主工作,PIBA会将备案发送给新雇主,新雇主必须通知工人。
综上:外国工人获得其工作签证从外国进入以色列工作,该签证是基于其与有资质的匹配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因此,工人签证的条件是工人愿意为邀请他来以色列的雇主竭诚地工作。如果工人在到达以色列之前就有意在入境后短期内离开其雇主,不愿意为雇主真诚尽力地工作,其可能因滥用签证,在审讯之后被驱除出境。
工作许可(B/1签证)根据以色列法律规定,外籍劳工在以色类境内只允许短期工作,短期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离境,否则将会被拘留或者被驱除出境。
以色列工作签证(B/1)由以色列在外国的使领馆签发,签证根据资格许可的要求,准许雇主开展以色列招募中介或以色列与工人居住国签订的双边协议的服务项目,并提交PIBA审议。签证要符合PIBA相关程序、审议和获批标准。
持有非B/1签证(如持有旅游签证或学生签证)入境以色列的外国人,在入境后不允许将其签证变更为工作签证或许可。
PIBA颁发给外国工人的B/1签证的有效期被限定为最长1年。因此,即使雇主的许可有更长的有效期,颁发给外国工人的B/1签证也不会长于1年。
B/1签证的延长取决于PIBA的规程和判断,并且除了护理人员(参考下文)以外,一旦工人从首次入境以色列算起满63个月,签证将不能被延长。
请注意对于某些特定的工种,例如:季节性工人、项目相关工人、某些特殊协议框架下的工人,其在以色列短期工作的最大期限可能会更短,在这些情况下,工作期限将综合考虑工人抵达以色列时各方面情况和PIBA相关程序来决定。
外国工人,例如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已经和雇主签署雇佣合同但在入境以色列之前就打算离开其雇主的、被证明不符合来以色列所要工作行业的标准的,或是如果在以色列有第一血缘关系亲属的(兄弟姐妹除外),将因违反以色列法律或相关规程而被驱逐出境。
PIBA条例规定,从事护理和农业的外籍劳工以及专业厨师,在达到在以色列的最大法定工作期限时,允许其最后一个合法雇佣期结束后在以色列额外停留60天。此额外宽限期的目的是允许工人完成离开以色列前的准备工作。外国建筑工人在最后一个合法雇佣期结束后可额外停留30天,建筑工人相对较短的宽限期源于此行业存在多年的特殊存款基金系统,它允许工人在离开以色列时从PIBA一次性领取用于离职金和养老金福利的雇主特殊存款基金。
需注意外籍劳工在上述宽限期停留期间是不允许工作的,仅可处理离开以色列前的准备工作。
只有PIBA有权直接或通过以色列注册职业中介结构和人力资源公司颁发或延长签证。如遇到任何机构或个人承诺长期雇佣期限或犯罪分子办理伪造签证或护照,需提高警惕。已注册的各行业相关职业中介机构和人力资源公司列表可在PIBA网站查询。
对于外国护理人员的特殊签证限制条款:
失业的外国护理人员:不适用上述的63个月条款,在入境以色列51个月后失业的外国护理人员不能与一位新的老年或残疾人士雇主注册长期工作。因此,一旦从入境的时间起经过51个月后失业的外国护理人员必须离开以色列。
注册为替代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已经在以色列完成51个月但希望注册为替代护理人员的将被给予一个特殊的11个月豁免期,作为老年人或残疾人雇主的固定护理人员到国外度假期间的短期替代护理人员。 因此,在以色列已经完成了51个月并且从其第一天进入以色列算起未超过63个月的护理人员,只有通过招聘机构注册才能在临时安置的替代护理人员岗位上工作。 一旦从替代护理人员首次到达以色列之日起满63个月,就不再有资格在以色列工作,包括作为替补护理人员工作,他必须在最后一天合法工作日结束后的60天内离开该国, 或者被逮捕和驱逐出境。
外籍受雇护理人员:在被特定的老年或残疾雇主合法雇用至少满12个月并且接近63个月上限,允许适当放宽外国护理人员签证限制规则。在这种情况下,此老年或残障雇主须向PIBA申请特别延长护理人员的签证,并附上法律规定的社会福利或医疗意见,说明停止雇佣此外籍护理人员将对雇主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经批准,只要外籍护理人员继续为该雇主工作,即使自他第一次进入以色列满六十三个月,其签证可以再延长一年。
根据PIBA相关条例规定,持有有效签证及工作许可的外籍劳工如希望从以色列出境后返回以色列,在从以色列离境前须取得“特别签证”。
对外籍劳工开放的行业外籍劳工在以下方面可获得在以色列的工作许可, 例如看护老年人或残疾人,农业,一般住宅建筑(人力公司雇佣)或通过注册的外国承包商从事建筑工作,或作为地方菜高级厨师或其他专家。 工作签证中规定了工人可以从事的行业。
抵达以色列后,工人必须在已经批准的部门工作,不得为其他部门工作。 因此,例如,到达以色列提供家庭看护的工人不得改变雇主来做厨师,作为专家抵达的工作人员不得在人力公司建筑行业或外籍承包商建筑行业工作,反之亦然。
如招聘中介安排你以不适合的工作入境以色列,承诺你抵达以色列后换为其他工作,需特别警惕。这种情况下,工人可能立即被驱逐出境,雇主和中介也将受到刑事和行政制裁。
扣留护照根据以色列法律,每个人都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
违反工人意愿扣留其护照是犯罪行为。如果工人的护照在违背个人意愿的情况下被雇主、人力公司或者第三者扣留,外籍劳工可以向以色列警察投诉。
医疗保险适当的医疗保险对于外籍劳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没有这样的保险,看病住院的费用可能非常昂贵。虽然以色列医院会无条件的接收所有需要急救的病人,但是如果你事先没有买医疗保险的话,昂贵的住院费及就诊费用都得依法全额自付。
雇主有义务在整个雇用期间向外籍劳工提供私人医疗保险。雇主必须用雇员理解的语言向雇员提供医疗保险简介。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购买一些特定险种,您可以对此提出申诉。一般情况下,该申诉必须在收到保险公司拒绝信后21天内提出。您可以求助于这本手册结尾列出的相关非政府机构。
社会保险国家保险机构(希伯来语叫做Bituach Leumi)为外籍劳工提供的保险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如果雇主倒闭或破产,社会保险将负责赔偿未付的工资和遣散费。
上述私人健康保险仅涵盖非工伤病例,雇员在工作中受伤,须向社会保险机构报告,并提出赔偿要求,以获得医治及赔偿。
外籍劳工应要求雇主提供在国家保险机构开设的其个人的社保账号,如果因住院或工伤而产生索赔,则需要出示此社保账号。
附加规则适用于与以色列签署社会保险条约国家的外籍劳工,包括额外保险部分中的国家保险覆盖和额外允许扣除的工资。详情请联系国家保险机构。
住房根据相关规定,雇主在雇佣外籍劳工期间,以及在终止雇佣关系后7天,必须向劳工提供符合下述规定的住房。住房必须包括:每个劳工的睡觉占地面积至少4平方米,每个房间不得超过6个劳工,每个劳工必须拥有自己的橱柜、寝具、取暖器和电风扇;每个房间必须有足够的灯光和插座。洗手间、厨房、沐浴间都必须有冷热水。厨房设施必须包括洗碗槽、操作台、橱柜、灶台、冰箱、桌椅等,每6个工人必须拥有1台洗衣机和1个灭火器。出入生活区域、厕所和浴室必须方便。
看护行业外国护理人员的住房安排将在残障雇主家中。
书面雇佣合同雇主必须与外籍劳工签订并提供一份雇佣合同,此合同必须用外籍劳工的母语书写,并需写明雇佣细节。雇佣合同必须包括如下信息:雇主及雇员的身份信息、工作职责、工资详情、工资结构、工资支付日期、工资中具体扣除项目、雇佣起止日期、雇佣期限、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公休日、带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及不扣工资的病假,以及医疗保险详情和雇主所提供的住宿条件详情等等。合同必须包括劳工部外籍劳工权利投诉督查专员的联络信息。
工资及其组成部分凡是在以色列被雇用的劳工都有权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待遇。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更新,如果加班还可以享受额外的加班费以及车旅费。每一年劳工都有权收到“休养费”,按照工龄长短确定。
外国工人的工资必须打到外国工人名下指定银行账户。但是,如果工人同意,该条款将适用于集体协议以及工人工作地的惯用条例。雇主可能会用支付饮食和饮料(不包括酒类)的方式,抵扣一部分工资。所分配的食品和饮料价格不得超过当地的市场价格。
以下为具体付款详情:
1.最低工资:每位全职雇员每月最低的工资标准为5000谢克尔(每月最多工作186小时),每小时最低时薪为26.88谢克尔。需要强调的是对集体协议规定的超过最低工资行业的外籍劳工,比如建筑行业,按照协议适用较高的工资和更好的工作条件,目前每月最低工资为5200谢克尔,建议每个雇员保留一份书面的每日工作及休息时间的记录。
2.加班费:雇员每周工作6天且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或每周工作5天且每天超过9小时,在最低工资以外可享受加班费。每天加班的前2个小时,雇员加班费按照时薪的125%来计算,其他时间按照时薪的150%来计算。
按照案例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加班条款不适用于住家护理人员。
3.交通补贴:除工资以外,雇主支付雇员从住处到达工作地点的交通费。每日补贴上限为22.6谢克尔或实报实销(雇主可以只支付最廉价的交通工具费用)。居住在工作地点的雇员或雇主负责接送上下班则不享受此补贴。
4.休养津贴:雇员为同一雇主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有一年一次的休养津贴(希伯来语,“dmei havraah”)支付标准每日378谢克尔,根据其工龄乘以5天或更多天数计算。
-工龄1年:5天
-工龄2-3年:6天
-工龄4-10年:7天
休养津贴支付时间为每年6-9月份。
5.发薪日:员工工资有权在每月9日前领到上个月薪水。
扣除工资雇主将从外籍劳工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1.法律所规定的费用(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
2.住宿费及相关花费,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见如下细则)
3.扣除个人医疗保险的费用(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每月不能多余123.24谢克尔)
4.如果雇员书面同意,雇主可在其工资里扣除雇员所欠雇主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雇主不得从雇员工资中扣除外籍劳工税。
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都不能在工人的工资里扣除。
每月医疗保险、住房和相关费用以及欠雇主的债务最多允许扣除员工工资的25%。必须强调的是,这不是自动扣除,雇主只能扣除实际费用。因此,如果允许的扣除额加起来不到工资的25%,雇主不得擅自提高到25%。另外,实际允许扣除额超过25%的情况下,雇主无权每月扣除超过25%。雇佣期最后一个月的例外,所有被允许的费用可以全部扣除。
雇佣外籍劳工的雇主必须每个月给他的雇员提供详细的工资单,根据工资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列出工资额,工资组成和具体扣除部分。
以下为上述允许扣除的部分:
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由雇主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并转入税务机关。雇主不得在外籍劳工的工资里扣除任何雇主应付的费用。雇主无权通过扣除外籍劳工的薪水来逃税或减少雇主所承担的费用,雇主必须承担工人工资的同时,为向政府部门缴纳这部分费用。
社会保险(希伯来语叫Bituach Leumi):雇主在外籍劳工月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于购买该外籍劳工的社会保险,当他的月收入低于5804谢克尔时将扣除收入总和的0.04%,如果超过5804谢克尔,超出部分每一个谢克尔要扣除0.87%,所有的扣除的金额由雇主转账到社会保险机构。附加条款和扣除部分适用于与以色列签署社会保障条约的国家公民的外籍劳工。了解更多消息,请联系国家保险机构。
在工资中扣除医疗保险费用
雇主必须支付雇员的部分医疗保险费用,雇主可以在外籍劳工的工资中扣除另一部分费用,但是不能超过最大的限额,详情如下:
护理行业的外籍劳工,雇主可以选择承担123.24谢克尔,或者一半的医疗保险费用。
其他行业的外籍劳工,雇主最多可以支付全额的三分之一,或者少于123.24谢克尔的医疗保险费用。
在工资中扣除房租
如果外籍劳工的住房不是雇主的私产,雇主可以按照居住区域,地价不同在其工资扣除住宿费,请看下表:
居住区域:每月扣除费用(谢克尔)
耶路撒冷 405.05
特拉维夫 460.58
海法 307.08
中部地区 307.08
南部地区 272.98
北部地区 251.17
提示:如果住宅属于雇主私产,那么所能扣除的费用只是上面所列金额的一半。
相关费用:
雇主可以在雇员的工资里扣除水电费及物业税,但是每个月不能超过下面的数额:
-外籍护理人员:79.04谢克尔
-其他行业外籍劳工:91.99谢克尔
每周休息日和休假每周休息时间
按照1951年所修订的工休法,工人可以按其宗教信仰选择周五,六或日休息36小时.每周至少可以享受一天半的公休日. 综上所述,上述36小时不适用于住家工,但每周必须休息至少25小时。
带薪假期
工人每年可以享受下面所指定的带薪假期:
? 自2017年1月1日起,前5年的每一年:每年16天带薪假期。
? 工作第6年:每年18天带薪假期。
? 工作第7年:每年21天带薪假期。
? 工作第8年起:每年增加一天,最多可享有28天带薪假期。
请注意: 以上所指明的假期是法定节假日,包括周末公休日。因此,自2017年1月1日起,前5年每周工作5天的人,实际上只能有12天的带薪年假,每周工作6天的人,会有14天的带薪年假,依此类推。
带薪假期须在当年年末前休完,如雇主和雇员达成一致,也可顺延至第二年休。
宗教节日
雇员工作满1个月后,每年可以享受9天带薪宗教假日(在不与每周休息日重合的情况下)。雇员可以自行决定按照犹太历或自己的宗教信仰选择假期。
病假
雇员可以按照他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请病假(每一个月可以请一天半),在医生开出病假条的情况下,一年最多可以请90天的病假。雇员第一天的病假是没有工资的,第二天至第三天病假,雇主必须付雇员工资的50%,从第四天起,支付正常工资,直至最高病假限额期为止。
结束工作关系注意事项:
非护理行业按月被雇用的的外籍劳工如要离职,必须事先书面通知雇主,具体规定如下:
? 在工作的前6个月时间:须提前1-6天通知雇主。
? 从第7个月起到第11个月止:须提前通知雇主的期限为六天附加超过6个月每个月的两天半。
? 工作满1年:须提前1个月通知雇主。
反之如果雇主要解雇工人也必须按上述的时间通知.
如雇主或雇员任何一方不提前通知对方,须按其正常工资标准予以赔偿。
针对年长和残疾雇主的特殊需要,外籍护理人员必须向雇主提供更长时间的事先书面通知,不得在此期限结束前离开雇主,除非要求外籍护理人员继续为此雇主工作不合理。请查看上述护理人员提前通知期限要求。
在未提前通知或无其他替代性救助方案的情况下,放弃无助或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士,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并可能受到起诉而被驱除出境。
遣散费(在希伯来文中叫“pitzuyei piturim”):
雇员在一个雇佣的地方或为一个雇主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被解雇,可以拿到遣散费。遣散费的数额按雇员的工龄而定,每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工作满一年后,雇主在破产、公司清算或者死亡的情况下,雇员仍旧有权得到遣散费。
遣散费对于外籍建筑劳工有不同的规定,对以色列所有雇主都具有约束力,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登陆劳工部网站www.molsa.gov.il.
离职金和退休金
根据以色列人口和移民管理局相关规定,雇主每月将特定数目的遣散费、养老基金和继续教育基金存入为每个外籍建筑工人及外籍护理人员的账户。
雇主每月为每位外籍建筑工人存入710谢克尔,该金额将不断更新。
护理公司每月支付给每个外籍护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劳工法——包括劳动协议和补充条款、其他雇主为上述利益的付款协议、以及雇主和工人签订的协议(以最高工资为准)的规定进行计算。
每月费用不得从雇员工资中扣除。
外籍劳工在合法并永久离开以色列前应当收到累计款项,包括累计利息和较少的银行手续费及享受税率优惠后的15%的所得税。支付方式为雇员在以色列机场通关后收到美元现金(如果雇员或其雇主已经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PIBA提出申请)或填写申请的30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到雇员国外的账户。
如果雇员在其合法待在以色列的期限结束后没有离开以色列,款项将被以色列人口和移民管理局根据逾期月数按一定比例扣除,雇员逾期滞留以色列6个月后,全部款项将被扣除。
以下为非法逾期滞留的扣除标准:逾期1-2个月扣除15%;逾期2-3个月扣除25%;逾期3-4个月扣除35%;逾期4-5个月扣除50%;逾期5-6个月扣除65%;逾期6个月以后,扣除全部款项;除非工人在他合法离开以色列的日期后18个月内提出申请,证明他在以色列的非法滞留由他无法控制的原因或非主观因素造成。
投诉雇主如果不支付给外籍劳工最低工资,或者在他的工资里面多扣除他本不应该支付的费用,雇主没有按合同履行有关住宿、医疗保险、提供工资单、解雇工人前书面通知等义务,都属于违规,每一项都可以被罚至少5000谢克尔。后果严重者,雇主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其雇主未履行以上责任或违反法律规定的雇佣条件,工人可向劳动部劳工法执法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347849/50/39,1800-354-354,传真:03-6828690 邮箱:report.achifa@economy.gov.il可在线填写投诉表格。
另外,工人可向劳工部外国工人劳工权利监察专员投诉。投诉电话:03-7347230,手机:050-6240546,传真:03-7347269
法律规定雇主不得因雇员本人或协助其它雇员提出任何申诉或索赔,而对其进行解雇、降薪或缩短雇佣期限。如果雇主违反此规定,则属于刑事犯罪,雇员可进行投诉。根据其本国与以色列达成的双边协议而进入以色列务工的外籍劳工(目前主要涉及农业,建筑、航空、护理行业)可以联系以色列人口和移民管理局(PIBA)投诉其雇主或招募中介,也可以通过拨打1700-707-889来获取必要的信息。
性骚扰雇主或他人对其雇员进行性骚扰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如果你遇到任何形式的性骚扰,你可以向警方投诉。如需精神支持,可以拨打性骚扰受害者紧急热线:*1202。
信息和法律援助个人奴役和贩卖人口
如果你的工作条件极其恶劣,或者你的基本自由权或人权被剥夺,那么你可能成为了奴役或贩卖人口的受害者。这些受害者有权联系司法部法律援助部门来获取免费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部电话:02-6467717或1-700-70-60-44(分机号4),地址:特拉维夫市汉丽埃塔思佐德街4号。
基本信息急救电话
警察局:100;救护车:101;火警:102
外国劳工如需了解基本信息、建议或者需要法律援助,可联系如下非政府工人维权组织:
工人之声—
特拉维夫纳哈拉特?本雅明街75号,4楼
电话:03-6883766 传真:03-6883537
(周日,周一,周二:09:00-16:30,周四:12:00-18:00 中文信息时间:周一:18:00-21:00)
海法:荷兹利亚街18号(BEIT Hakranot), 2楼,224室,邮编33121
电话:04-8643350,传真:04-8644238
莫尔卡?哈勃什尔
电话:04-6082228
接待时间:周三,周五9:00-15:00
外籍劳工热线:
电话:03-5602530 或03-6883766 传真:03-5605175
特拉维夫纳哈拉特?本雅明街75号
(周天-周四09:00-17:00)
人权组织的医疗机构(以色列)
免费提供诊治,咨询,健康权益,医疗保险服务。
诊所工作时间:周日、周二、同,周三 16:00-22:00
妇科门诊工作时间:周一17:00 - 21:00,周五: 09:00 - 12:00
电话:03-6873718
雅法德罗尔街9号。
其他信息你可以联系以色列大使馆。详情请登陆外事部官网www.mfa.gov.il。
根据双边协议进入以色列的外籍劳工可通过拨打CIMI和PIBA提供的热线:1700-707-889来了解投诉和相关信息。
国家保险机构(Bituach Leumi-社会保险):国家信息中心
电话:*6050,04-8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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