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问答 | 个人所得税可以微信扫码支付吗?

问答 | 个人所得税可以微信扫码支付吗?

阅读量:3666770 2019-10-22



今天我们主要来说说在ITS(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的缴款问题——

? (171)税务大厅端票证补打模块,补打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时,为什么使用电子税票号码查询不到信息?
电子缴款书在转开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时,会生成新的电子税票号码。请确认是否由于使用了电子缴款书的电子税票号码查询模块所致。
? (172)通过“一般征收开票(ITS)”进行缴税操作,采用微信付款方式扫码支付完毕,微信已扣款。但在对其进行纳税凭证转开时,提示“未查询到此票证对应的税款信息”。如何解决该情况?
通过微信付款方式扫码支付缴税的,应在【税收完税证明开具(表格式)】模块进行转开。但目前只有四省一市(湖南、河南、浙江、福建、青岛)推行微信扫码支付。
? (173)若在2月份有一笔POS机刷卡的缴款信息,银行反馈是有入库日期,但是几天后在“税款开票(its)”模块中只有上解日期,查询不到入库日期,该如何处理?
具体处理步骤如下:在【入库销号及撤销】模块,选择撤销入库销号对该张税票进行查询,若可以查询到该张税票则代表该税票已经入库。若由于数据同步的问题查询不到入库日期,则可联系数据中台排查原因。
?(174)税务大厅端现金票证汇总实时扣款成功后,用票人在结报缴销模块查不到税票,该如何处理?
ITS系统开具的票证,不需要到核心征管进行结报缴销,ITS系统每月5号后会自动进行结报缴销,6号后可在【税收票证结报缴销单(ITS)】模块查看。
? (175)局端大厅在【一般征收开票(ITS)】时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提示“扣款失败,处理失败”,该如何处理?
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纳税人在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时,若是以自然人身份进行验证,确保其是否以自然人身份签订三方协议。
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多个三方协议,若存在可通过重新验证三方协议的方法解决。
若三方协议状态正常,请纳税人检查三方协议的银行账户余额是否充足。
? (176)局端大厅电子退库时报文发送到国库,国库校验失败后,该如何处理?
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点击菜单列表的【退库及更正国库审核失败处理(ITS)】模块,进入功能页面录入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系统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国库校验失败的《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
选择需作废的凭证并点击【作废】按钮,提示“操作成功”。
作废成功后,查找国库审核原因进行相关信息修改。修改完成后,通过点击菜单列表的【收入退还书开具(ITS)】模块进入功能页面,重新开具收入退还书。4.收入退还书开具完成后,进入【退库复核(ITS)】模块重新复核后发送国库。
? (177)局端大厅中收入退还书开具后国库将税金退回到银行,但由于纳税人账户信息错误,银行无法退税到纳税人账户,该如何处理?
需通过【退库退回】模块作废之前账户错误的提退信息,还原纳税人可退税信息,重新开具收入退还书。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进入【自然人信息变更(ITS)】模块修改纳税人开户银行信息。
点击菜单列表的【退库退回(ITS)】模块进入功能页面;录入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系统查询出退还书信息。
选择退库退回的记录信息,点击【退库退回】,提示成功。
?(178)【单笔交易处理】与【银行端、POS机缴税凭证处理】有什么区别,分别应用于什么场景?
【单笔交易处理】是针对状态不明的电子缴款书的处理,前提条件需已发起了交易,例如:采用税库联网缴税的方式,在点击开票后未明确返回缴税成功或缴税失败的结果。或采用POS机刷卡,在点击开票并已唤起POS机之后,未明确返回刷卡结果时,电子缴款书一般处于状态不明,需通过该模块来进行处理。
【银行端、POS机缴税凭证处理】是针对未发起交易的电子缴款书进行作废的模块。例如:开具了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并未到银行进行缴款需要对该缴款书进行作废;或使用POS机刷卡,点击了开票但未刷卡且需要对该缴款书进行作废时使用该模块。
? (179)税务大厅端的【单笔交易处理】能处理的票证是否有时间限制?
有时间限制,由于目前国库系统无法查询到10天前的数据,因此单笔交易处理无法对10天前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进行处理。
? (180)纳税人在客户端申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成功以后,前往办税服务厅缴纳税款,为什么在【一般征收开票(ITS)】中查不到税款信息?
由于在扣缴客户端的申报中除经营所得申报外其他申报暂未上云,所以目前均在核心征管缴纳税款。
来源:福建税务

在线QQ咨询,点这里

QQ咨询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