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个纪录片,讲述最后一批福建缠足女性都已经近百岁,还剩下几位健在人世,她们的精神世界里依然还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缠足文化,不缠足是丑陋的、嫁不出去……也有的经历了缠了放、放了缠的反复、曲折,一种文化的烙印是一生难以磨灭。让鄙人惊呼“有文化,更可怕”!没文化的夷狄边塞之人还能崇尚自然天足,有了文化的大儒们却偏偏爱上了折骨弓足!
宋元诗、文里的三寸金莲南宋晚期权相贾似道有诗歌《论腿》“大腿圆长健,小脚粗铁线。班白黄色真,此名金不换。”已经出现“小脚粗铁线”的审美畸变。还有“俞良”的《瑞鹤仙》中有“更寻对、小小脚儿,夜间伴你。”元代杂剧中已经有了大量的“小脚”的现实描述。王实甫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有“休说那模样儿,则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缢之金。”待到柯丹邱《荆钗记》已经有了“三寸金莲”的记述,即“舒翠袖,露玉指,春笋纤纤,下香阶,显弓鞋,金莲窄窄。这双小脚,刚刚三寸三分。”元代还有《杂剧·争报恩三虎下山》“这一双好小脚儿,再走也走不动了”。明代曾经的龌龊御敌之策明代则有关于“小脚”的考证之风了。《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三,专门有“妇女弓足”、“胡元瑞论缠足”之条目,进行了考证论述。大概可以追溯到了南齐东昏侯,“凿金为莲华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资治通鉴》、《南史》都有记述)“步步生莲”的文化诉求来自佛教释迦摩尼的出生的“七步生莲”有佛教典籍、后世论著多记载之。“今又传南唐后主为宫婢窅娘作新月样,以为始于此时,似亦未然也。”一说缠足之风始自南唐后主李煜的妃子缠足舞蹈,后世却越演越烈成为从孩提时就折骨为弓般的摧残。明代的缠足之风已经成了汉人的一种风俗。有一件极为可笑的事情,即明末王朝式微,畏惧辽东,还有人出过一个馊主意。即“近年黄冈瞿徵君九思建议御虏,中有一说,欲诱化其俗,令彼妇人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使男子惑溺,减其精力,惰于击刺,以为此弱虏制虏妙策。予亦不知此计果有济否?但隆庆元年,大虏攻陷山西石州,据所得妇女驱之出塞,憎其不能随马疾驰,尽刖其双足以车载归,百无一活。世固有不爱双缠者,瞿君此策。亦未为制胜也。”可见明代部分官员实在是龌蹉至极,要比那战败让女子去和亲的馊主意要馊上百千万亿倍不止,最终因为女子缠足不能骑马,做俘虏后亦被杀弃,太悲哀了。清代屡禁不止的缠足之风《清稗类钞》记载了清代一些关于缠足的事情。如“不准缠足女入宫”即“顺治初年,孝庄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此旨旧悬神武门内。”可见清代满洲人不缠足且厌恶缠足之俗的,从清代历朝都有禁止缠足之法令。但屡禁不止。旗人也渐染其风“嘉庆甲子,仁宗谕曰:「今镶黄旗汉军应选秀女,内缠足者竟至十九人,殊为非是。此次传谕后,仍有不遵循者,定将秀女父兄照违制例治罪。」”清代中国人已经“女子多缠足,不轻出外”、“富厚之家,则多缠足”这已经成了民人的普遍现象。“各省妇女,除满、蒙、回、藏及苗类外,向以缠足为文明各国所诟病,而人民懵懵焉不以为耻。”这种风俗乃至影响到了“尼姑”,“太湖厅所辖之洞庭山,亦属吴县。山分东西,皆有尼庵,东山尤夥。庵尼缠足梳髻,不御道服。”、“无锡惠泉山……庵尼多俗家装束,无异句栏,舞衫歌扇,且亦缠足……”乃至“甘回”汉化突厥女人也渐渐缠足。旗鞋木履,和缠足之风无关清代中晚期旗人(含满、汉、蒙等成分)已经有了缠足(前述汉军旗绣女即是一例)和变相缠足(叠趾如刀条,尽量使脚缠的尖且瘦,但不折骨如弓)之风。坊间传云清代旗鞋,即是迎合这种审美的产物。此说盖大谬。旗鞋有平底、厚底、高底之分,高底又有花盆底、元宝底、马蹄底之分,属于高跟鞋,并非是为了显示脚小所制,乃是森林渔猎民族削木为履的传统,可以改善布底、皮底之鞋,坚固耐用,其面多尚花色,有极强的民族特点。很显然,一个鞋的鞋底越高越厚,越需要逐渐瘦削其底,由上至下变小,贴近脚掌的部分要大而平,接地的部分小而稳,这样可以使之更为轻便,也符合力学原理。当然样的鞋可以增高身高、藏脚,使走路婀娜。“所以鞋用厚底者,乃因旗眷衣垂至地,以长身玉立为尚,用此辅助,益增其美耳。”“舄”读音和鞋很近为四声,是古代重木底鞋,是古时最尊贵的鞋,多为帝王大臣所穿,即在布底上重构一层木底。此外“木履”其实在三国时代就有了,其风也久远,尤其是打仗时候地多蒺藜,士兵便会穿软材木履。《百战奇略》就记载“关中多蒺藜,(司马)懿使军士三千人着软材平底木履前行,蒺藜着履,然后马步俱进。”满洲民族是一个在森林里讨生活发展起来的,如穿布底、皮底之鞋非常容易扎脚,故软材木履便解决了这个问题。初时为了便利,其底必定不会太厚,后期越发出于礼仪需要则渐渐增高,但一个木履底可以穿很长时间这是可想而知的。又此盖与“连齿木履”略有不同,这种叫做木屐、谢公屐。缠足者的特权与畸形审美缠足的女人还有特称谓之小娘,“小娘,缠足之女也”。在一些地区缠足女子有特权“潮州则以小足为贵,凡纳妾,惟缠足者入门即称姨,否则以赤脚呼之,必待生子娶妇,始得著袜拖屐”。也即缠足的女子乃至被纳为妾也较之天足的尊贵,因为身体的特殊性得到了特殊的供养,以至成为阔小姐、贵妇的身份特征。天足女子反而不让穿鞋,直至当上婆婆才能穿鞋,这种文化,可见对后世一代一代的影响,必定刻入骨髓,缠足唯尚。缠足,盖始自一种崇佛(七步生莲)的宫廷舞蹈,随后成为一种上流女性的风气和文人达官们的奇葩审美情趣,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进一步成了汉人对抗女真、蒙古、满洲等少数民族统治的文化自恃,加之理学的钳制变为一种女性忠贞的符号,所以屡禁不止,越禁越勇,以至于成为旧时代女性尊贵身份及婚姻筹码,造就了中国古代畸形审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