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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南航空少电梯亲吻骚扰男同事?公司与双方回应了...

阅读量:3629726 2019-10-21



"性骚扰"这种话题,
小坊没少提过,
无数次提醒大家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不过最近有这样一件事,
让小坊大呼意想不到!
如果男同志被男同志"骚扰"了,
那么...应该如何自我保护?
10月18日有网友发帖称
南航空少在电梯内骚扰男同事

视频中,
黑衣男子将白衣男子搂抱在怀里,
连续5次用嘴唇触碰白衣男子...


完整视频↓

据网友帖子介绍,
两人均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
深圳分公司员工
黑衣男子柴某为空乘,
白衣男子为飞行员
不过视频里大家可以发现,
白衣男子在这过程中
并没有做出任何反抗动作
“似乎没有意识”。
现场究竟是什么情况?

白衣男子的朋友联系媒体说:
事发当日,
柴某约白衣男子出去喝酒,
酒后白衣男子意识不清,
后来就发生了视频中的事情。
事发后,曾去派出所报警,
但因证据不足,警方未予立案。
就此事,双方均向南都记者表示,并不清楚网传视频是何人发布。南方航空深圳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经知晓此事,当事人也已经报警。
就曝光内容,当事人之一柴某则予以否认,称视频系恶意截取。
不少看了视频的网友
心中都有一个问题:
“这算性骚扰吗?会构成猥亵罪吗?”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
如果真是男性之间的猥亵,
这会构成犯罪吗?
赶紧科普一下↓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
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
对男性实施性骚扰情节严重的
也可能构成犯罪。
至于,柴某是不是涉及猥亵他人?
白衣男子是否恶意造谣?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来源 | 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新浪微博
编辑 | 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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