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公共DV现场
ID:GDGGDVXC
近日
有网友发帖称
南航空少在电梯内骚扰男同事
曝光的视频显示
黑衣男子将白衣男子搂抱在怀里
连续5次用嘴唇触碰白衣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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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帖子介绍
两人为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员工
两人是同事关系
有网友看了视频后留意到
白衣男子在这过程中
并没有做出任何反抗动作
“似乎没有意识”
两人真是同事关系吗?
据报道
白衣男子的朋友联系媒体表示
两人均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
深圳分公司员工
黑衣男子柴某为空乘,白衣男子为飞行员
其表示,柴某喜欢白衣男子
但屡遭拒绝
当天,柴某约白衣男子出去喝酒
酒后,白衣男子意识不清
于是柴某就将他带了回家
另外,该名朋友表示
白衣男子事发后十分郁闷
清醒后
向当地派出所反映了相关情况
公司知道这事吗?
据民警称
当事方和公司人员
均有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并协商
之后又离开自行协商
而南航飞行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件事涉及到个人情况,公司无可奉告
另外,当事人柴某表示
没有侵犯他人
视频系恶意截取,已发律师函
事情一经报道
引来不少网友关注
不少看了视频的网友
心中都有一个问题:
“这算性骚扰吗?会构成猥亵罪吗?”
也有网友提出疑问:
“如果真是男性之间的猥亵
这会构成犯罪吗?”
新闻涨知识: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
刑法第237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对男性实施性骚扰,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至于,柴某是不是涉及猥亵他人?
白衣男子是否恶意造谣?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我们持续关注
静待后续调查